,各种标语贯穿了我们的高中三年。
在周传文和我告白时,我忽然就感觉到了青春。尝试过了努力,也该尝试一下恋爱。
我答应了他。
其实要说喜欢,当时喜欢与否自己也不知道。
只是感觉听到和注意最多的就是周传文。
在学习间隙里和宿舍准备睡觉前,女生偶尔也会说一些小八卦,谈到学校闪闪发光的男生,发出一些,“哇,谁谁谁真的特别帅”的感叹。
听的多了,总会注意到。
宿舍夜谈时,也有人提过:“你们有没有发现周传文其实长的挺好看的。”
再发现周传文偷偷给沈宁放面包放学习笔记,也有人沈宁:“周传文是不是喜欢你呀?”
不过宿舍的夜谈就像清晨的雾,太阳出来就散了也很少会提起。
当事人可能会偷偷注意。
所以,在周传文向我告白时,我考虑了一下,答应了他。
毕竟他说的是能考上同一所大学就在一起,任瑶倒是说起过,周传文问过她我的高考志愿。
但是志愿归志愿,能考到一起还是要靠实力,可能还需要运气。
如果运气决定我们两个会在一起,那么在一起也是不错的选择,我当时的想法,乐观又天真。
可能是老天眷顾了周传文一次,我们两个考上了同一所大学,连升学宴都巧合的选择了同一家酒店。
在酒店碰到时,在家长互相恭维客套时,看见周传文泛红的耳根和炙热的眼神。
像是一下反应过来,我们两个好像恋爱了。
考上了心仪的大学,没有辜负老师和父母的期望,也没有对不起自己多年的努力,整个人都试着轻松了起来。
和周传文的聊天也多了起来,羞涩的小情侣从“吃了吗”到“我想你”,也没有经过太长时间,假期出门拉拉手,从害羞拥抱一下又分开到回家时抱着不愿意分开好像也没有太久。
假期在粉红泡泡中流逝。
周传文